7月21日,河南三门峡义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,7月19日下午,义马气化厂发生爆炸事故后,居民南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多条语音信息,随意辱骂、诽谤事故中的受难者及广大干部群众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义马公安局高度重视,指令千秋派出所迅速处理,经多方查证,于21日上午9时许将违法行为人南某某依法传唤,按寻衅滋事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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